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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厦门海沧区法院通报一起女子因丈夫过世与小姑子和公婆产生遗产继承纠纷案件。男子王某某过世后留下遗孀夏某某和幼子,还有3张写有"全部遗产留给我妹"的字条。事后,王某某的妹妹将王某某银行卡里逾160万元全部转走。讨要未果,夏某某将小姑子和公婆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自行书写的三份字条均无落款时间,不能认定是遗嘱。王、夏二人夫妻财产超190万元,其中50%属于夏某某个人财产,其余50%属于王某某遗产。最终,法院判决车辆归夏某某所有,公婆和小姑子支付夏某某100余万元,幼子分得2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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